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通常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1.经济补偿金旨在保障那些因非自身原因而失去工作的劳动者的权益,因此,如果员工主动提出离职,那么通常不会获得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被迫离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员工仍有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员工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情形包括:
1.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经济性裁员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
6.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通常是不能获得失业金的。
1.失业金的发放是为了保障那些因非自身原因失去工作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因此,在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由于员工主动放弃了工作机会,因此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2.如果员工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或者被迫同意解除合同,那么他们仍然有权利向有关部门申请维权。
3.对于失业金的发放条件和标准,各地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员工在申请失业金时应当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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