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专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其职责涵盖了全市范围内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以及为医疗机构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
1.这个组织由具备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巧的专家组成,其中包括离退休的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等。
2.尽管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在业务上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但它并不属于任何行政机构,而是群众自治组织的一种。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流程是严谨而有序的。
1.调委会会指定一名或两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如果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且理由成立,将予以调换。
2.医患双方当事人有权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调解应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调解人员会详细记录调解过程。
3.如果经调解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将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若调解无果,调委会将告知其他解决途径,并深入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
当医疗纠纷无法通过调解解决时,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会指导当事人如何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具体包括准备民事诉讼状、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按照法院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等步骤。
2.若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当事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3.在此过程中,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协助,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总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在维护医患双方权益、促进医疗纠纷和谐解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找法网为你提供法律支持,一起维护医疗公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