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费用

更新时间:2024-07-03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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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若患者在诊疗中因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受到损害,则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此外,若医疗机构存在违反法规、隐匿病历等行为,也可推定其存在过错,患者同样可以要求赔偿。
一、

医疗过错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费用

  关于医疗过错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费用的问题,我们明确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若存在过错,则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了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我国法律还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形,在这些情况下,可以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1.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即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

医疗过错的鉴定期限

  关于医疗过错的鉴定期限,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这是患者提出鉴定申请的时间限制,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2.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如果决定受理,则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对于医学会而言,在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应当在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所需材料。

  5.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在收到上述材料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6.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7.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一般在7个工作日到30日之间,但具体的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医疗过错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费用

三、

医疗过错的法律依据

  医疗过错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我国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是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的明确规定。

  2.该条规定了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时,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时应当承担的责任。这为患者在遇到医疗损害时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3.还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过错的责任进行了规定和约束。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医疗过错责任的法律框架,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责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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