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礼让行人导致撞人的最新规定,首要依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1.当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若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主动停车让行。
2.若机动车未停车让行,导致与行人发生碰撞,将依法受到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和记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于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将依法进行罚款和记分,具体的罚款和记分标准如下:
1.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处100元罚款,记3分。
2.当机动车通过机动车信号灯(圆屏灯)或者右转黄闪路口时右转弯未避让绿灯放行行人的,认定为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处200元罚款,记3分。
3.当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且行人行进方向与车辆行进方向发生轨迹冲突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在停止线前停车让行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处200元罚款,记3分。
以上罚款和记分标准旨在警示机动车驾驶员,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行人的安全通行。
1.不礼让行人不仅会导致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的发生,还可能造成行人受伤甚至死亡。
2.对于因不礼让行人导致的严重后果,处罚将更加严厉。
因此,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尊重行人的通行权,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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