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轻伤的具体赔偿数额需经过伤残等级评定后确定。
1.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
2.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
3.在赔偿标准方面: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则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事故当事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2.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从而驾车驶离现场;
3.若当事人有酒后或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而离开,也构成逃逸;
4.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或留下虚假信息后离开医院的行为,同样属于逃逸范畴;
5.在调查期间逃匿或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事故的,也构成逃逸;
6.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且未留下真实信息强行离开现场的,亦属于逃逸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在判定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时,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公平和合理。
以下情况不属于肇事逃逸:
1.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并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不构成逃逸;
2.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也不属于逃逸;
3.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家属同意并留下真实信息且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同样不构成逃逸;
4.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以及驾车驶离现场但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均不属于逃逸;
5.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的,亦不属于肇事逃逸。
6.在理解非肇事逃逸情形时,需明确这些情形下的当事人行为并未逃避法律责任或妨碍事故处理,因此不构成逃逸。
除了赔偿问题,交通肇事逃逸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你对肇事逃逸的刑事责任有哪些疑问?在找法网,我们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