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暂住证办理要多久
更新时间:2024-09-0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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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办理临时暂住证通常15日内完成,偏远地区或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30日。需提交身份证、相片及居住地证明等材料。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逾期未签注功能中止,补办后恢复。
一、
临时暂住证办理要多久
办理临时暂住证所需的时间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确定。对于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并发放居住证。
1.在一些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遇到特殊情况时,制作和发放居住证的时间可能会延长。
2.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实施办法中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办理临时暂住证的时间不会超过15日,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延长至30日。
二、
提交申请材料说明
1.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申领居住证需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一系列申请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居住地住址证明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可以是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可以是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4)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此时还需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在提交申请材料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如果申请材料不全,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这有助于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并减少因材料不全而导致的延误。

三、
居住证签注与换领
1.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需要签注一次。
(1)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2)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居住证的有效性得到及时更新,以便持有人能够继续享受相关权益和待遇。
2.如果居住证持有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将中止。
(1)但只要在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将得到恢复,并且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也将从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2)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居住证持有人权益的保障和灵活处理。
3.如果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1)在换领新证时,居住证持有人应当交回原证。
(2)这一规定确保了居住证的有效管理和使用,避免了因证件损坏或丢失而带来的不便和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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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暂住证要多久?
1. 办暂住证需要不到15日,最长不能超过30日。暂住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站申报暂住登记,住宿旅店的可以将住宿登记视为暂住登记。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
2.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临时暂住证办理要多长时间
临时暂住证办理要十日左右,最长不得超过30日。暂住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站申报暂住登记,其中住宿在旅店的可以将住宿登记视为暂住登记。
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暂住证办理需要好久
暂住证办理需要十日左右,最长不得超过30日。暂住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站申报暂住登记,其中住宿在旅店的可以将住宿登记视为暂住登记。
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