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的过程包括提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等待申请审核并获取相关通知、参与劳动仲裁调解庭的调解以及开庭审理和仲裁裁决。
1.在提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时,员工需向管辖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
2.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将在五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3.如果决定立案,员工将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若不予受理,员工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得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在劳动仲裁调解庭的调解阶段,仲裁员将主持调解,并尝试通过协商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5.如果调解成功,将制作仲裁调解书并由双方签字。如果调解不成功,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6.在开庭审理阶段,仲裁庭将进行调查、质证和辩论等程序,并尝试在调解的基础上达成裁决。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庭将作出仲裁裁决。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涵盖了多种劳动争议,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劳动仲裁管辖地的确定主要依据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原则。
2.当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复杂多变,但劳动仲裁是保障权益的重要途径。如果你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建议,找法网随时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