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形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经营者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准确的信息。
例如,商品标签上未标明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重要信息,或者服务说明书中未提供详细的服务内容和费用等。
2.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隐瞒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例如,夸大商品的用途、性能、规格等,或者隐瞒商品的缺陷、瑕疵等问题。
3.经营者不履行告知义务,未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
例如,在售后服务方面,经营者未告知消费者退换货的条件、流程等,导致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无法及时维权。
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的了解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消费者知情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如商品的名称、注册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这些信息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选择服务时首先需要了解的。
2.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的技术指标等情况,如商品的用途、性能、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使用方法、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等。这些信息对于消费者正确使用商品或享受服务至关重要。
3.消费者还有权了解商品的销售情况,包括价格和售后服务等。这些信息对于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以及后续维权都具有重要意义。
消费者实现知情权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这是消费者主动获取信息的一种方式,也是经营者应当主动履行的义务。
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这是消费者主动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必要手段。
3.消费者不仅要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况,更重要的是要知晓其真实情况。经营者有义务提供真实的情况,如果经营者提供的信息不实,消费者可以主张交易无效。这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
你是否遇到过商家侵犯知情权的情况?快来找法网分享你的经历,我们一起为消费者的权益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