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终结破产重整程序是指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清算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过程。
2.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清算组将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如申请注销登记的报告、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等,并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
3.企业被登记注销后,其法人资格宣告消灭,未得到分配的债权也将消灭。同时,人民法院将宣布清算组撤销。
破产清算注销的步骤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交终结破产程序的申请。
2.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的7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3.破产清算组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提交必要的文件,如申请注销登记的报告、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等。
4.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其法人资格宣告消灭,未得到分配的债权也将消灭。
5.人民法院宣布清算组撤销。
破产终结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破产人,即破产企业,其法人资格在破产程序终结后消灭,所负剩余债务当然免除。
2.对于破产债权人,未得到分配的债权在破产终结裁定作出后视为消灭,不能再向债务人另行主张权利。但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保证人、连带债务人等享有的权利,原则上不受影响。
3.对于破产机构,如破产清算组、债权人会议等,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宣布解散,但如果存在关于破产财产的未完结的诉讼、债权确认诉讼等遗留事务,破产清算组仍须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
总的来说,破产程序的终结意味着破产企业的法人资格消灭,未得到分配的债权消灭,破产机构解散,标志着破产清算过程的结束。
但需要注意的是,破产终结并不意味着所有事务都完全结束,仍可能存在一些遗留事务需要处理。
破产终结后还有哪些遗留事务需要处理?如何避免破产风险?找法网为你提供全面的法律解答,快来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