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属证明的开具是房产交易的重要环节。
1.在完成房产交易后,买卖双方需要在一个月内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在此过程中,交易所会核实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和交易合同的有效性,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完成登记后,交易所会发放房产卖契给买方,作为房屋权属的初步证明。
在办理买卖过户手续时,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资料。
1.买卖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图章等身份证明文件。
2.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包括手续费、契税和印花税等。这些税费的具体金额和缴纳方式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有所不同。
3.完成税费缴纳后,交易所会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在这个过程中,买方还需要提供房产卖契等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1.完成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需要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产权登记申请。
2.在这个过程中,买方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资料,如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身份证明文件等。
3.房屋土地管理局会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核,确认买方的房屋所有权。
4.如果审核通过,买方就可以获得正式的房屋产权证书,从而完成整个房产交易的流程。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并将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完成产权登记后,你就能拿到房屋产权证书,成为合法的房主。但如果在房产交易中遇到问题,记得找法网始终在你身边,为你提供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