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产权房屋确权纠纷怎么诉讼
更新时间:2024-05-31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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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无证产权房屋确权纠纷可通过诉讼解决,但具体方式需依情况而定。本文详细解析了不同情况下的确权诉讼方法,包括基于法律文书、继承、合法建造等情形。
一、
无证产权房屋确权纠纷怎么诉讼
在处理无证产权房屋确权纠纷时,诉讼途径是一个可行的选择。具体的诉讼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1.如果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消灭是基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那么这些法律文书或决定生效时即发生物权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法请求法院进行确权。
2.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的物权,自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这些情况下,也可以依法请求法院确权。
二、
确权适用法律情形
在确权诉讼中,需要明确哪些法律情形适用。
1.根据相关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2.这意味着在这些情况下,可以依法请求法院进行确权。
3.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4.这些情况下也可以依法请求法院确权。
5.需要注意的是,在享有不动产物权并需要处分该物权时,如果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则不发生物权效力。

三、
无证产权风险提示
虽然无证产权房屋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进行确权,但购买这样的房屋存在一定的风险。
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能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购买时需要谨慎考虑。
2.即使通过诉讼确权成功,如果后续需要处分该物权并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则不发生物权效力。
3.在购买无证产权房屋时,应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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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上无证房屋如何确权
1. 房屋确权,通俗理解就是确认产权人对房屋拥有完整产权并进行产权登记。对于无证房产,如果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性质,或者房屋使用人并未拥有房屋的完整产权,则房产不能确权。
2. 如果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且房屋使用人拥有房屋的完整产权,则可以确权,确权方式为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产权登记。
3. 现实生活中我们将没有完整产权的房屋称为小产权房,但很多人对小产权房的理解非常片面,认为只要是小产权房就无法确权,无法买卖。事实并非如此。以房改房为例,房改房是我国八九十年代住房改革的产物,国家提供公有住房给国企职工购买,房改房经政府房改办或其他有权机关批准后可以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取得完整产权并合法向他人销售。
4. 但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盖房屋,房产均不能进行确权,能确权的只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且确权对象不是房屋所有人而是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所有人,例如村民集体、村民小组。
5. 法律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的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进行确认。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依法申请登记并持有土地权利证书。对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
农村无证房屋如何确权
无证房能确权登记吗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的村民集体和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
民法典无证房屋是否可以确权
无证房屋一般不可以确权。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通过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权利人享有房屋产权予以确权。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br/>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br/>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br/>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br/>
第二百四十条 <br/>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