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可以随时过户给个人,但前提是车辆拥有正常的手续。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应确保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
在申请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如果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如果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二手车交易过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评估:将车辆开到旧机动车市场,由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的第一步——评估。
2.验车:完成评估后,进行验车步骤,确保车辆状态良好,无违章或未处理的事故。
3.打票:验车合格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4.签订合同: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5.办理变更手续: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行驶、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
6.变更其他相关手续:完成车辆行驶、登记证的变更后,还需前往购置附加费大厅办理购置费的变更或转籍,以及变更养路费车主姓名或转籍。
在此过程中,需注意查看购置费档案是否健全,养路费是否欠缴。
请注意,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确保所有证件齐全、有效,并与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
车辆过户涉及诸多细节,稍有不慎可能引发纠纷。如有过户需求,不妨先了解找法网提供的法律建议,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