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合同和物业合同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2024-08-2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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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前期物业合同和物业合同有何不同?本文详细解析了两者的区别,包括签订主体、合同起止时间等关键方面。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你更好地理解物业管理的运作机制。
一、
前期物业合同和物业合同有什么区别
前期物业合同和物业合同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1.从合同签订的主体来看: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并在购房时由购房人进行书面确认。
(2)而物业服务合同则是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这两者在主体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2.从合同起止的时间角度来看: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时间通常是到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为止。
(2)而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则一般不低于两年,具体时间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这显示了两者在时间上的不同。
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概述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涉及到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也涉及到业主。
4.在实践中,物业的销售及业主入住是持续的过程。在这个阶段,要求2/3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投票形成业主大会决定是不现实的,但这个阶段的物业管理服务又是必需的。

三、
两合同的关键差异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在关键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1.从合同签订的主体来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而物业服务合同则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2.从合同起止时间来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而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则一般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且期限不低于两年。
3.其它。
前期物业合同和物业合同有哪些其他注意事项?在签订合同时,请务必仔细阅读条款。如果你对物业合同还有疑问,欢迎在找法网上发起咨询,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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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区别
前期物业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两者的区别是:物业服务合同是在前期物业合同后签订的。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合同。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前期物业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两者的区别是:物业服务合同是在前期物业合同后签订的。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合同。
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