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选择,关键在于确定被复议的行政行为的作出主体。根据不同的情况,复议机关的选择也有所不同。
1.对于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通常选择上一级主管部门作为复议机关。
例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国安机关等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复议机关即为上一级主管部门。
2.对于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如税务局和自然资源领域,对县税务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县政府或者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3.对于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的复议机关,通常选择上一级地方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例如,如果一位公民对自己房屋被区强拆申请行政复议,那么行政复议机关为济南市人民政府。
4.对于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关,通常实行“自我管辖”。这种情况下,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申请人需要选择适当的途径。
1.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可以选择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选择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选择哪个途径取决于被复议的行政行为的作出主体和具体情况。
2.对于某些特殊的复议机关,如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和被授权组织,申请人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复议机关。
例如,对于公安派出所的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选择到公安局或者公安局所属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申请主体是那些认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利害关系人。这些利害关系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具体来说,申请主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受害人:例如,如果张三的合法房屋被行政机关强拆,张三就可以作为受害人申请行政复议。
2.相邻权人:如果规划局建设的商贸大楼影响了旁边张三的住房采光和通风,张三作为相邻权人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公平竞争权人:如果张三和李四同时申请开办幼儿园,但区政府只许可了张三的申请而拒绝了李四的申请,李四作为公平竞争权人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我国的行政复议实行不收费的原则,这意味着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时,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这一规定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老百姓合法权益的原则。
对行政复议还有疑问吗?欢迎留言交流。找法网将持续为你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让我们一起维护法治社会,守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