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8-18 12: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失业人员创业在我国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以成都市为例,包括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等。申领条件、流程以及扶持范围都有详细解读。
一、
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失业人员创业在我国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以成都市为例:
1.失业人员在创业时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持。
2.成都市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
二、
失业人员创业申领条件
要申领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申领对象必须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自主创业成功的失业人员,并且在成都市首次自主创业成功,办理了相关的营业执照。
2.申领对象还需要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剩余的失业保险金。
申领流程是向失业保险核发地的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1.《成都市成功创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保金申领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
失业人员创业扶持范围
失业人员创业的扶持范围非常广泛。在成都市,除了可以直接申领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资金外,还有其他多项政策扶持。
1.对于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可以享受1年的社保补贴政策,并且对于招用毕业生满1年的企业再给予每人2000元的岗位补贴。
2.对于在高校广泛开展的创业培训,参训人员同一年度内可以获得创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3.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还给予10-30万元的奖励。
你对失业人员创业还有哪些疑问?快在找法网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详尽的法律解答和实用的创业建议。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失业人员创业补贴
我国政府部门对于失业人员所发放的创业补贴的对象为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待业失业人员险有哪些补贴
失业保险社保补贴领取条件:
1、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
2、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