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更新时间:2024-08-11 01: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涉及被害人权益保障与社会公平正义。本文将详细解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提出时机、执行方式及民事赔偿时效规定,助你全面了解并维护自身权益。
一、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这一规定明确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提出时机,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2.无论是被害人本人,还是在其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时,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方式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这是一种通过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控制的方式,以确保赔偿的实现。
2.申请法院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这种方式主要是通过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进行扣留或提取,以满足赔偿的需要。
3.申请法院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当被申请执行人不履行赔偿义务时,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的方式,以实现赔偿。
4.申请法院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如果被申请执行人隐藏财产,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法院还可以进行搜查,以发现隐藏的财产并予以执行。

三、
民事赔偿时效规定
关于民事赔偿的时效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
1.该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2.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3.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4.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5.这一规定确保了赔偿请求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为赔偿请求人提供了一定的保护。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制度为被害人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实际操作中仍有诸多细节需要注意。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找法网咨询,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什么时候提出呢
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
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在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可以提起。
2. 被害人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3.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在什么时间可以提起
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在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可以提起。
2. 被害人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3.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