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依据各税种的特点以及征纳双方的条件,所确定的税款计算和征收的方法与形式。其主要包括:
1.查账征收;
2.查定征收;
3.查验征收;
4.定期定额征收;
5.委托代征税款;
6.邮寄纳税;
7.网络申报;
8.IC卡纳税等。
1.查账征收是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账表资料,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并征收税款的方式。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且能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2.查定征收则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核定其应税产品的产量、销售额,并据此征收税款。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1.查验征收是税务机关通过查验纳税人应税商品的数量,按照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销售收入并据此征税的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经营品种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
2.定期定额征收是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确定纳税人的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此征税,主要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3.委托代征税款则是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人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征收税款,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小额、零散税源的征收。
4.邮寄纳税是一种便捷的纳税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有能力按期纳税但采用其他方式不便的纳税人。
随着科技的发展,利用网络申报、用IC卡纳税等新型方式也逐渐被纳入税款征收的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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