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2.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3.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同样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4.如果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7.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8.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9.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干扰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工作,同时保护社会的公共安全。
了解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后,你对其他刑事法律程序还有疑问吗?在找法网上,你可以找到更多法律问题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