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程序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5-22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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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文详细介绍了逮捕的程序,包括公安机关提交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以及执行逮捕并通知检察院等步骤。了解这些程序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法律程序和保障个人权益。
一、
逮捕的程序是什么
逮捕的程序主要包括三个步骤。
1.公安机关在发现犯罪嫌疑人后,会向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的材料,包括案卷材料和证据。这是逮捕程序的第一步,旨在让检察院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证据。
2.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案情和证据情况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这是逮捕程序的核心环节,确保逮捕决定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会执行逮捕决定,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这是逮捕程序的最终环节,确保逮捕决定的及时执行。
二、
审查材料并决定
在逮捕程序中,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的逮捕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是逮捕程序中的关键环节。
1.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材料时,会仔细分析案情和证据,判断是否有逮捕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3.人民检察院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4.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会说明理由,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三、
执行逮捕通知检察院
1.在逮捕程序中,一旦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会立即执行逮捕决定,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这是逮捕程序的最后一步,也是确保逮捕决定得以实施的重要环节。
3.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会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逮捕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公安机关会将逮捕的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以便人民检察院对逮捕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这一环节的设置,既保证了逮捕决定的及时执行,也保障了被逮捕人的合法权益。
逮捕程序复杂且重要,保障个人权益的同时维护社会秩序。对于逮捕程序,你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找法网上提问,我们随时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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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逮捕的执行程序有什么
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2、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规定的逮捕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逮捕执行程序是:
1.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拘捕的程序是怎样的
逮捕的程序的法律规定是先由公安机关提出批准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移送给检察院审查,然后由检察长决定是否批捕,再将批准逮捕的决定告知公安机关执行或将不批捕的决定告知公安机关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