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满足一定条件。要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需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还需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后,再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是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所需持有的证件。
2.此证由省级机关受理,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
3.其使用范围主要限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
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办理流程相对明确。
1.劳务派遣组织在具备法人资格后,需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县区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2.开办劳务派遣组织需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3.申请人需携带《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出设立申请。
4.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后,会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工作人员会在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审核评估。
6.在评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复审,并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1) 如果许可,会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制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2) 如果不予许可,会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同时说明理由并告知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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