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展期是指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未能如期偿还贷款,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原借款期限进行延长的过程。
2.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对原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因此,必须得到贷款人的明确同意。
3.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前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贷款人则会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对不能按期偿还的原因进行调查,以决定是否同意展期并重新安排资金计划。
4.当借款有保证人时,若要求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还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借款人申请展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到期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并详细说明展期的原因、期限及展期后的还款计划等。
2.贷款人会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借款用途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同意展期。
3.如果贷款人同意展期,双方应签订书面展期协议,明确展期的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人展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2.《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也规定了借款合同的相关内容,包括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为借款人展期提供了法律支撑。
借款展期需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双方权益。你还有其他关于借款展期的问题吗?欢迎在找法网留言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