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与侵占罪的核心区别在于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
1.行为人无法盗窃自己已占有的财物,这种情况下,只可能构成侵占罪。
2.侵占罪的本质是将自己占有的财产不法转变为所有。
3.占有不仅仅是物理上的支配,还包括社会观念上能推知财物属于谁的状态。
4.在他人事实支配领域内的财物,无论其是否实际握有或监视,均属于他人占有。如住宅内、车内的财物,即使主人忘记,也仍属于其占有。
5.财物虽在他人支配领域外,但若有迹象表明其由他人事实上支配,则同样属于他人占有。如门前未上锁的自行车,挂在门上的财物等。
6.主人饲养的宠物,无论其身处何处,均视为饲主占有。
7.即使原占有者丧失占有,但当财物转移给建筑物的管理者或第三者时,该财物仍属于他人占有。
8.当数人共同管理财物且存在上下主从关系时,通常只有上位者(如店主)占有财物,下位者(如店员)即使握有或支配财物,也仅是监视者或占有辅助者。
侵占罪的特征在于行为人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且数额较大并拒不退还或交出。关键在于行为人“变合法持有为非法持有”。
侵占罪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为人必须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2.侵占的财物数额必须达到较大以上。
3.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的处罚如下: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需要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受理。
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看似细微,但法律后果却大相径庭。如果你还有关于两者区别的疑问,欢迎在找法网留言提问。让我们一起深化对法律的理解,共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