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通常承担着维修的责任。这意味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出现房屋或屋内设施的损坏需要维修,出租人应承担起维修的职责。
2.这一责任并非绝对,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3.维修费用一般应由出租人负担,但如果损坏是由于承租人的不当使用造成的,虽然出租人仍负责维修,但维修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4.关于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维修的方式及出租人维修的时间等,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具体约定。
5.如果出租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维修,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1.尽管出租人通常承担维修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出租人可以免责。
2.这些情况包括:房屋损坏是由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的,或者是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的。
3.如果出租人未及时履行检查、维修义务,导致房屋未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下,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而致使房屋损坏,对承租人造成了损失的,出租人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责任。
4.如果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但出租人在出租时对该房屋的现状有所隐瞒,且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的,出租人也不能因此完全免责。
当出租人拒不履行房屋的维修责任时,承租人可以采取一些自我救济措施。
1.承租人可以先垫付费用自行维修,或者请物业进行维修,然后向出租人追偿维修费用。
2.在此过程中,承租人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房屋损坏情况、损坏原因、维修费用收据以及曾经要求出租人维修的证据等。
3.对于危险房屋或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情况,应当由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4.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总的来说,大多数时候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是由出租人承担的。在特定情况下,承租人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维修责任。
了解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对你很有帮助。如果你有更多问题或需要法律建议,记得随时找法网咨询。法律小助手找法网一直在你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