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债权转让条件规定
更新时间:2024-08-07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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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部分债权转让需满足有效合同、可让与性、转让协议及通知债务人等条件。转让对外产生效力,债务人需向新债权人履行义务。主债权转让涉及担保责任与债务履行,了解法律规定对维护权益至关重要。
一、
部分债权转让条件规定
部分债权转让作为债权流转的一种形式,其发生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
1.债权转让的前提是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这是债权得以产生和转让的基础。
2.转让的债权必须具备可让与性,即债权本身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限制其转让。
(1)根据债权的性质,如人身性质的债权,通常不得转让。
(2)若当事人之间有不得转让的约定,也必须遵守。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同样不能进行转让。
3.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二、
债权转让对外效力
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债权转让的通知是不可或缺的,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转让才对债务人产生效力。
2.债务人接到转让通知后,应停止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而是向新的债权人履行。
3.债务人在原合同关系中享有的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并不会因债权转让而消灭,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
4.若同一债权转让给多个受让人,最先通知债务人的转让或在确定时间内最先被债务人接受的转让,将具有优先效力。

三、
主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
主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担保责任和债务履行方面。
1.当主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受让人便有权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担保银行通常只在原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对于债权人在转让过程中扩张的债权部分,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3.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时,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但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4.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从债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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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法律规定部分债权转让的条件?
债权转让的条件有下列相关规定:债权人依法享有债权;该债务根据其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以及依照法律的规定均可以进行转让;并且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了一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部分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是否有法律规定
债权转让的规定是:
1、债权人是指依法成立并有效的合同中的债权人,即合同之债的债权人;
2、可以转让的合同权利是指依法成立并有效的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即债权,是一个请求权,不是财产权;
3、第三人是相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部分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债权转让的法定条件都有:1、债权人就转让债权通知债务人;2、债权人享有合法债权;3、债权人和第三人达成债权转让协议;4、债权可以依法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