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过失侵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在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时,因各自的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损害的发生。
2.在共同过失侵权中,每个行为人对自己的过失行为都负有责任,并且这些过失行为共同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
3.与共同故意侵权不同,共同过失侵权中行为人之间并不需要有共同的意思联络或故意,而是各自独立地实施了过失行为。
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1.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
2.这些行为人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
3.侵权行为导致了他人损害的发生。
4.各行为人之间有过失行为,且这些过失行为共同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
关于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存在主观说和客观说两种观点。
1.主观说认为,共同侵权须以数个侵权人存在共同故意为前提,没有共同的故意,不构成共同侵权。
2.客观说强调,只要数个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并共同导致同一损害结果的发生,不论各侵权人之间有无意思联络,均构成共同侵权。
在共同侵权中,需要区分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两种情形。
1.直接结合是指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种类相同,都是导致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各侵权行为凝结为一个加害整体,产生的损害后果无法区分。
2.间接结合则是指因果关系的种类不同,其中只有一个或一部份行为是导致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其它行为只为损害结果的发生创造了条件,是损害发生的间接原因。
区分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可以从因果关系的种类、性质、竟合方式以及损害结果是否可分等方面进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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