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立协议人写谁
更新时间:2024-05-15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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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协议书的立协议人应为夫妻双方,即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协议书需真实表达双方意愿,不违法且经法定程序办理后才具法律效力。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继续阅读。
一、
离婚协议书立协议人写谁
离婚协议书的立协议人应为夫妻双方,即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
1.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写的离婚协议书,都应在协议中明确标明双方的名字。
2.若夫妻双方选择委托律师或其他第三方撰写离婚协议,也应在协议中注明双方的名字。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需涵盖婚姻关系、孩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并一式三份,离婚登记时提交一份给婚姻登记处。
4.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应亲自签名,并由婚姻登记员作为监督人进行见证。
5.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保留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二、
离婚协议书效力条件
离婚协议书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侵害国家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3.离婚协议书必须依据法定程序办理离婚证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三、
协议离婚的冷静期是多少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
1.协议离婚的冷静期为30天。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需要在冷静期内重新审视自己的决定,确保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还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在找法网上咨询,我们为你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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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由谁签名?
离婚协议可以由夫妻一方写,也可以委托律师写。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明确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当事人需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日期,且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书找谁拿
离婚协议书通常是双方自行起草,无需特定地点获取。若双方未事先准备,可至民政局获取离婚协议书范本作为参考。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及探视安排、配偶扶养费及子女生活费等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是办理协议离婚不可或缺的官方文件。
**注意事项**:
1. 双方自愿离婚时,必须签署包含双方自愿离婚意愿及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离婚协议。
2. 离婚协议需明确记载上述内容,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 婚姻关系在离婚登记完成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正式解除。
离婚协议书谁来写
离婚协议书书写内容包括:
1、写明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写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还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
3、写明其他约定。
同时离婚协议不得损害别人的利益,然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书即可生效。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可以拿到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