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管辖权异议证据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5-13 03: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纠纷管辖权异议需要提供证明诉讼发生地点和法院无权管辖的证据,并且提出异议需要遵循法院处理流程。管辖权异议不影响审理,但需慎重考虑。
一、
离婚纠纷管辖权异议证据有哪些
在离婚纠纷中,当涉及管辖权异议时,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能够证明诉讼标的的发生地点的证据是关键,这有助于确定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2.证明受理法院无权管辖此诉讼标的的法律规定也是必不可少的,这能够直接证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的合理性。
二、
提出异议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满足一定条件。
1.提出异议的当事人必须是本案的被告,这是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要求。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提出异议,即在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如果逾期提出,人民法院将不予审议。
这两个条件确保了管辖权异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
管辖异议的处理
1.一旦当事人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2.审查过程中,法院将综合考虑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判断异议是否成立。
3.如果异议成立,即受诉法院确实无权管辖该案,那么法院将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4.如果异议不成立,法院将裁定驳回,并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
5.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6.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后,当事人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后,无论异议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这是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避免因为管辖权异议而延误审理时间。
离婚纠纷复杂多变,你是否还遇到过其他法律难题?找法网法律小助手始终在你身边,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帮助。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假离婚纠纷管辖权异议如何写
假离婚纠纷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管辖权异议的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离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br/>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网络购物纠纷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确定管辖法院的方式是:既可以向买受人住所地/收货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