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5-1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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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涵盖金融贷款、税收缴纳及企业运营。政策提供优先贷款支持、简化手续、利率优惠等,并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享受所得税减免。
一、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金融贷款、税收缴纳以及企业运营三个方面。
1.在金融贷款方面,政策为大学毕业生提供了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简化贷款手续,并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
2.在税收缴纳方面,政策规定大学毕业生在个体经营的前一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并且对于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一定比例的,可免纳所得税一定年限。
3.在企业运营方面,政策提供了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人事档案管理免费以及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等支持措施。
二、
税收优惠具体内容
1.对于大学生创业者来说,税收优惠政策是一项重要的扶持措施。
2.根据政策规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如果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60%,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4.在免税期满后,如果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的30%以上,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还可以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5.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旨在降低大学生创业者的经济负担,促进其创业初期的稳定发展。

三、
企业运营支持措施
除了金融贷款和税收优惠外,政策还提供了多项企业运营支持措施。
1.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在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以享受政府人事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优惠服务。
2.参加这些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也可以享受适当减免交费的优惠。
3.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还为创办企业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免费期限为两年。
4.大学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还可以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为他们的社会保障提供了便利。
这些企业运营支持措施的实施,为大学生创业者在创业初期提供了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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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创业:
1、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
2、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3、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
1、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
2、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3、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法律依据:】
《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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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税优惠补贴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一、大学生自主从事个体经营
优惠标准
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持法律依据:《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规定所称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注意事项
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小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额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大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减免税限额为限。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
《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17〕15号)
二、大学生自主经营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优惠标准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
增值税优惠标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