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拘役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4-05-1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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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拘役是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期限为1~6个月。与刑事拘留不同,拘役是刑事制裁,适用于已判决的犯罪分子。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
一、
处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1.在中国刑法体系中,拘役是主刑之一,具有特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2.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当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3.拘役的特点包括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4.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5.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二、
拘役与拘留的区别
拘役与刑事拘留虽在表面上看起来都是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方式,但实际上存在显著的区别。
1.在性质上,拘役是刑罚方法,是对犯罪分子进行的刑事制裁;而刑事拘留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使用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2.在适用对象上,拘役适用于经法院判决后的犯罪分子,而刑事拘留则适用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3.拘役的适用机关是人民法院,而刑事拘留的适用机关是公安机关。
4.拘役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法》,而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

三、
拘役的执行与期限
1.拘役的执行机关在我国是公安机关,而不是适用机关即人民法院。
2.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具体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
3.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4.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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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是什么意思
拘传的处理方式及主要程序如下:
1、对于犯罪嫌疑人,如果认为依法应当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可以采用其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果认为不宜适用其他强制措施的,应立即释放,不得变相扣押。
2、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3、拘传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
拘传的主要程序包括:
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审批。
2、拘传的执行。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3、拘传的次数与时间。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同时,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时,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4、拘传的地点。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进行。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拘留的意思是什么
1.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刑事拘留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2.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3. 二者依据的法律效力是不一样的,刑事拘留方面依据的是刑事相关的诉讼法条,行政拘留方面则是依据行政法相关的法条。
4. 二者的目的也是不一样的,行政拘留主要是起到教育的作用,而刑事拘留的目的,则更侧重于保证刑事案件的顺利完成。
5.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