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了每月5000元。
2.这意味着,劳动者的月工资收入超过5000元的部分,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自2018年10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了每月5000元。
2.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3.新起征点的实施,使得更多的劳动者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1.除了提高起征点外,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还引入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这一政策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系列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支出。
2.具体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这些扣除项目的设立,旨在更好地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确保纳税人能够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标准和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纳税人在享受这一政策时,应当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政策文件,确保自己的扣除申请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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