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房屋买卖,特别是涉及不动产的买卖,法律上明确规定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2.如果房产转让未经过户登记,那么该转让行为在法律上将被视为无效。
3.登记是房产转让合同生效的要件,对于未生效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它对合同双方都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1.当涉及到已转让但未过户的房产是否可以被强制执行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别对待。
2.如果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旨在通过转让行为逃避执行,那么法院可以执行该房产。
3.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或者虽未办理登记但已实际占有,或者正在办理过户登记但尚未完成,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保护购买人的合法权益,确认其对受让房产的所有权。
4.对于已支付购房款并实际占有、使用被执行人的房产,法院可以直接按照不动产执行方法执行,并要求出让人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1.关于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产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2.近年来,司法实践中更加注重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
3.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买卖,还可以被解读为附期限或附条件的合同。
4.这样的交易容易产生纠纷,且所有人承担的法律风险较大。
5.建议还是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好。如果要买卖未过户的房屋,这样的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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