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批捕后公安局补充侦查阶段,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办理条件,依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的办理需要嫌疑人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3.如果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些条件与《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相一致。
1.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况。
2.取保候审的程序一般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决定并做出答复。
3.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
4.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及时到案等。
取保候审的办理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
1.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其家属或者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
2.办案机关在审查决定后,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会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
3.公安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
4.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也会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
取保候审涉及复杂法律程序,本文仅供参考。遇到法律问题,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建议。找法网始终在您身边,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