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
更新时间:2024-05-29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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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后,双方是否需要到场领取责任认定书?本文详细解读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了责任认定的原则、期限及例外情况。快速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规定,为您解决疑惑。
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
1.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
2.这一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其中明确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
3.无论是单方过错还是多方过错,或者是因为交通意外事故导致的责任划分,都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其他当事人将无责任。
二、
事故责任划分原则
事故责任的划分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具体原则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事故完全是由某一方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那么这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在某些情况下,事故的发生可能并非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这种情况下,各方都不承担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那么其他当事人将不承担责任。

三、
责任认定书开具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案件,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在一般情况下,检验、鉴定的时间不超过20日,如果需要延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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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
1. 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场。
2.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3.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对于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对于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br/>
法律依据:<br/>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br/>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br/>
第六十三条<br/>
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