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两个方面。
1.主观上,犯罪人必须有违背妇女意志,实施强奸的故意。
2.客观上,犯罪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强奸妇女的行为。
3.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强奸行为未能得逞,这也是构成强奸未遂的重要条件。
强奸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在于,犯罪未得逞是出于犯罪分子本人主观上的意愿还是意志以外的原因。
1.如果是主观上的原因,则属于中止,如果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则属于未遂。
2.意志以外的原因主要包括行为人本身以外的实际障碍,如被害人的反抗、第三人的阻止、自然力的阻碍等,以及行为人本身缺乏完成犯罪的能力或者对客观事实的认识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于强奸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适当从宽处罚。
4.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在生活中遇到强奸未遂等事情时,如果对法律内容不太了解,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你对强奸未遂的法律处罚有疑惑吗?如需更详细的法律建议,欢迎在找法网上提问,我们的律师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