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标的物可以是哪些
更新时间:2024-05-0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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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文探讨了融资租赁的标的物范围,包括可租赁和不可租赁的标的物,以及影响租赁物适格的因素。选择不适当的租赁标的物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因此建议在交易时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一、
融资租赁标的物可以是哪些
1.《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应为固定资产。这主要适用于融资租赁公司为金融租赁公司的情况。
2.《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了租赁财产的范围。
包括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动产,飞机、汽车、船舶等各类交通工具。
二、
不可做租赁标的物范围
1.一般来说,法律禁止流通或限制交易的物体,如武器、国家专营产品等,不能成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
2.如果某种物体的交易须经过特定机关的许可,那么在未经过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之前,该物体也不能成为适格的租赁标的物。

三、
影响租赁物适格因素
融资租赁交易的特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租赁物的适格性产生了影响。
1.租赁物必须是实物财产,任何形式的无形财产都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租赁物的使用权应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如果使用权与所有权不可分离,那么该物体就不适合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
3.租赁物应是可重复使用的不可消耗物。
4.租赁物不应是用于个人消费的消费品,因为目前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通常不包括自然人,因此个人消费品也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在实际操作中,选择不适当的租赁标的物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这直接影响到法院对承租人与出租人是否构成融资租赁关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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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融资租赁的法律规定有:
1、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需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2、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3、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骗签了融资租赁,怎样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1. 当发现自己被骗签合同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解除合同。
2.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被骗签合同的一方可以主张权利,以签合同时存在欺诈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