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以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也是重要的证据;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也是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凭证;
4.考勤记录和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也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参考。
5.其中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招工招聘记录以及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劳动关系的形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2.根据劳动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应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应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必须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只有当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时,劳动关系才得以成立。
1.在确认劳动关系时,除了上述的认定证据外,还有一些重要的凭证可以作为参考。这些凭证包括: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3)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招工招聘记录以及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些凭证的存在可以帮助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的认定并非易事,但有了这些证据和凭证,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仍有疑问,不妨在找法网上发起咨询,我们会继续为你提供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