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的诉讼期具体是几年,需根据提起的诉讼类型而定。
1.若提起行政诉讼: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若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2.若提起民事诉讼: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
(3)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在房屋拆迁纠纷中,起诉需注意以下几点:
1.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应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2.对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或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将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3.在起诉前,应确保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时效要求,以免因错过时效而导致权利无法得到保护。
征地拆迁纠纷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征收程序存在违法现象,如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即开始征收程序,或不张贴征收公告等不透明行为;
2.补偿安置的标准不依法制定,未经审批或听证,致使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
3.因历史遗留问题致使房屋产权证明缺失,征收部门以此降低补偿或强拆房屋时有发生;
4.补偿协议签订不明确或签订后不依约履行,也易导致拆迁后续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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