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刑不一定会立即执行。
死刑的执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如果被宣告为死刑缓期执行,将会有两年的考验期。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死刑才会被立即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包括:
1.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在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情况下,需要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对于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如果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并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需要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在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情况下,需要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1)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如果不同意判处死刑,则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1.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在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情况下,由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而给予一定的缓刑期再执行的刑罚制度。
2.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罪该处死”,即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3.这主要考虑到犯罪分子虽然罪行极其严重,但犯罪时或犯罪后的某些情况表明,还可不必立即执行。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没有再犯罪,则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则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则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执行死刑。
死刑是极其严肃的刑罚,执行前需经过严格复核。关于死刑的其他相关问题,你是否有进一步的思考?欢迎在找法网上发表你的看法,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