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以及住所使用证明。
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自己房产、租房和租写字楼三种情况,分别需要准备不同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3.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在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的具体材料清单包括: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为自己房产、租房和租写字楼三种情况,分别需要准备不同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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