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犯罪是否会坐牢,这主要取决于其残疾的类型和程度以及犯罪的具体情况。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聋哑人与盲人在犯罪时,可能会享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待遇。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后,不负刑事责任。
3.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4.对于聋哑人或盲人犯罪,根据《刑法》第19条的规定,他们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5.对于肢体残疾的人犯罪,他们与正常人负同样的刑事责任,不构成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法定理由。
这意味着,一般的残疾人犯罪会按照正常人的标准处罚。
适用处罚的对象主要有两类:
1.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这主要指的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
2.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也主要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视力者。
这两类人群在犯罪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在审判过程中,对于残疾人犯罪的案件,应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保障残疾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在量刑时,应根据其在犯罪团伙中的地位、作用、涉及犯罪的数额、社会危害后果及事后认罪态度等情节,依法分别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决定残疾人犯罪的处罚幅度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1.要考虑行为人的责任能力。对于聋哑人或盲人犯罪,其责任能力可能会有所减弱,因此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2.如果行为人的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具备完全责任能力,那么就不一定需要从宽处罚。
3.要考虑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如果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严重,那么即使行为人是聋哑人或盲人,也不应轻易从宽处罚。
4.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其他情况,如犯罪时的年龄、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以及犯罪后的态度,如是否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等。
残疾人在犯罪时面临的法律处理因残疾类型和程度而异。如果你对残疾人犯罪的法律问题有疑问,欢迎在找法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深入的法律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