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来说,如果错过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即不能补领,需等到下次失业时才可领取。
2.失业保险规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的领取是有条件的:
1.失业者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其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满一年。
2.失业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3.失业者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
1.失业者需要进行失业登记,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明到所辖社区办理失业证明,然后再带上失业证明、身份证、两寸免冠照片、解除劳动合同书等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2.在失业者申请了失业登记之后,当地劳动就业部门会审核失业者是否符合条件,一旦通过就会发放失业证给失业者。
3.失业者就可以去申领失业保险金了,将身份证、失业证等资料交给社保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审核失业者是否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
4.一旦审核通过,失业者就可以等待领取失业金了,一般是等到下一月才能够领取得到失业金,而失业人员只要凭证到指定地点去领取失业金即可,当然也可能会直接将失业金发放至指定的银行卡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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