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哪些不属于新证据
更新时间:2024-06-30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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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二审不属于新证据有哪些?新证据主要包括一审后新发现或一审未获准调查的证据。逾期证据需经法院审查才能判断是否为新证据。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当事人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
二审哪些不属于新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主要包括两种类型:
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但在二审中经法院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3.除了这两种情况,其他类型的证据都不属于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
二、
一审后新发现的情形
1.在二审程序中,新证据主要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这些新发现的证据可能涉及案件的关键事实,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2.当事人在一审后应当积极收集、整理证据,确保在二审中能够充分展示案件的真实情况。
三、
逾期证据审查转化
对于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新证据的条件。
1.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逾期提供证据的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与案件事实相关等
2.如果逾期提供的证据理由能够成立,且符合新证据的条件,那么该证据就可以被转化为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逾期证据的灵活处理,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你对二审中的新证据还有疑问吗?找法网为你提供全面的法律解答,快来提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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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哪些不属于新证据
以下不属于二审新证据:
1. 当事人未在二审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的证据;
2. 对于无需开庭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的证据。
“新的证据”在《民事诉讼法》中具体指以下情形:
1. 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法院准许并在延长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2. 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但在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应当准许并依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对于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则应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二审不属于不予质证的新证据吗?
【法律分析】
1. 如果证据在一审中已经提供原件核对并经质证过的,在二审庭审中可以不再提供原件。但如果是属于一审后发现的新证据的,则在二审庭审中应提供证据原件进行质证。
2. 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3.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若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则应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4.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若不属于新证据,人民法院将不予采纳。
【法律建议】
- 在二审中,对于一审已提供并经过质证的证据,无需重复提供原件,但新证据则需提供原件进行质证。
- 注意二审程序中新证据的提出时间和方式,避免错过举证期限。
- 对于不属于新证据的材料,法院将不予采纳,因此需确保提供的证据符合新证据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