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主要有两种情况。
1.不可抗力,这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当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特别免责事由,这些事由并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仅适用于特定类型的合同。
(1)例如,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耗时,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能证明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对于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伤亡,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故意、重大过失造成,承运人则不承担责任。
1.特别免责事由是指那些仅适用于特定类型合同的免责事由。这些事由在一般情况下并不适用于所有合同,而是根据特定合同的性质和条款来决定的。
2.在租赁合同中,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耗,那么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对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能证明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那么承运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应对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伤亡是由于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承运人能证明伤亡是由于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赔偿损失,即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应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
2.如果合同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的性质和损失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3.还有继续履行的方式,即当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1)定金责任也是一种常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
(2)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还有违约金责任,即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一定价值的财物作为违约金。
5.请注意,在计算损失额时,一般应以履行地的市场价格作为依据。
(1)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则应以买方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2)合同一旦生效,将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全面、严格地履行合同义务。
(3)任何一方因违反有效合同所约定的义务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4)但如果合同本身不存在,则谈不上违约。
违约责任的免除与承担方式是合同法中的核心议题。通过了解这些内容,您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合同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找法网上提问,我们会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