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可以和解吗
更新时间:2024-04-30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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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职务侵占罪能否和解?立案证据有哪些?如何区分职务侵占与侵占罪?本文为您一一解答,了解这些法律知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快来跟随法律小助手找法网一起了解吧。
一、
职务侵占可以和解吗
职务侵占是否可以和解,具体取决于案件的性质。
1.如果案件是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撤诉的,因为这类案件的取证过程往往较为复杂和困难。
2.如果是原告起诉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提交撤案申请书来和解。
3.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案件性质如何,对于所有的犯罪所得,都应当进行追缴,职务犯罪的犯罪所得也不例外,需要追缴和退赔。
二、
职务侵占罪立案需要哪些证据
具体来说,立案所需的证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需要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以证明单位的合法成立。这是确定犯罪主体的基础。
2.需要提供涉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缴纳材料等,以证实其单位职工的身份。
3.还需要提供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
这包括涉案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转帐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
职务侵占与侵占罪区别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都是以财物为对象的犯罪,都侵犯了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都具有变合法持有为非法占有的特点。然而,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侵占罪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
(1)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不需要以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为必要条件。
(2)侵占罪则不需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后,必须以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为犯罪成立的必要要件。
3.犯罪对象也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只能为单位财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则包括行为人代管的他人财物,也包括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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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能和解吗
职务侵占罪属于可以和解的犯罪。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是和解不代表可以免除刑罚,只是可以减轻处罚。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职务侵占罪可以和解吗
职务侵占罪不能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不经法院以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发生。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能够和解吗
职务侵占罪不可以和解,可以和解的案件只有以下案件: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