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购房者首先需要明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房屋质量问题可分为主体结构问题和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以及其他质量问题。对于不同类型的问题,维权的方式和途径也有所不同。
1.主体结构问题:主体结构问题通常涉及房屋的主要构件,如地基、承重墙等。
(1)如果这些问题导致房屋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严重问题,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时,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类问题包括无法正常供水供电等,严重影响了购房者的居住体验。对于这类问题,法律允许购房者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当然,如果购房者认为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更为合适,也可以选择要求修复。
1.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
2.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对于这类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购房者不能要求退房,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贬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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