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新身份证需要本人去吗
更新时间:2024-04-11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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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取新身份证是否需要本人亲自去?补办身份证有哪些规定?本文将解答这些问题,并介绍《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内容。身份证丢失别担心,找法网为您提供法律保障。
一、
取新身份证需要本人去吗
取新身份证需要本人去。
1.依据相关规定,丢失补办身份证需由本人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
2.虽然有些情况下,本户的户主持相关证件可以为在外地无法回来的本人代办二代居民身份证,但代办的身份证中没有指纹信息,因此最好本人亲自回来进行指纹采集。
二、
补办身份证的规定
1.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2.《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3.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
居民身份证法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主要规定了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制作、发放、使用、查验等相关内容。
1.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了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2.第十一条则详细规定了居民身份证丢失后应当申请补领,以及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补领情形。
3.第十二条明确了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时间要求,以及公民在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时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规定。
身份证虽小,但意义重大。你了解身份证的使用和保管规定吗?如有疑问,不妨在找法网上寻找答案,让我们共同守护身份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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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必须本人领取吗
1. 身份证的领取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进行,委托他人领取身份证的应当出具委托书。身份证的领取还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由本人或者委托人在公安机关填写好地址之后等待公安机关邮寄。
2.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3.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4.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5.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身份证必须本人去办吗
1.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身份证必须本人去办,因为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要指纹录入,还要进行拍照,每个人的指纹都是唯一的,所以,这是别人无法代办的。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
2.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5.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