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医疗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上,存在不同的观点。
1.第一种观点认为,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因为医疗服务具有其特殊性,医院属于非营利性机构,医疗行为是一种特殊消费行为,不同于普通消费行为。
(2)患者的生命、健康价值与医疗收费之间并非等价交换,如果将患者当作为“消费者”,最终受到损害的必然是患者的利益。
2.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尽管医院是不完全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但患者接受的有偿医疗服务就是一种消费行为。
医院所提供服务、药品都是有偿的,医患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种消费行为,因此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理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在医疗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1.虽然存在不同的观点,但不可否认的是,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也享有一定的消费者权益。
2.患者有权获得安全、有效、及时的医疗服务,有权知悉医疗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某项医疗服务等。
3.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患者的权益也应当受到保护。同时,医院作为服务提供者,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中消费者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医院应如何履行责任?在找法网,我们为您提供更多相关案例与解读,欢迎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