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属于无效条款。
1.根据《劳动法》第18条、第7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不缴纳社会保险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可能会被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以罚款或者其他行政处罚。
2.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而遭受损失,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未缴纳社会保险还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无法享受到社会保险制度所提供的各项保障,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从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经营风险。
1.劳动者应该了解并关注自己的权益,包括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理应享有的一种权利,也是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2.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合同中关于社会保险的约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3.劳动者也可以通过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对于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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