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规,满16周岁才不算童工。
这意味着,任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视为童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用他们从事劳动均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为了重点保护低龄未成年人而设定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若使用童工,将受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罚款处罚。具体而言:
1.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若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将受到更重的处罚。
2.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正,罚款将提升至每月1万元,并可能面临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处罚。
3.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单位或个人,也将面临每介绍一人罚款5000元的处罚。
4.对于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风险劳动或造成童工伤亡等严重情况,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规定旨在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发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都负有相关义务,确保童工不被非法招用。
3.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确保不招用童工。
这些措施办法共同构成了保护童工权益的法律屏障,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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