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主动辞职的补偿取决于辞职的原因。
1.如果员工完全基于个人原因,如“另有发展、岗位不适合、自主创业”等提出辞职,与用人单位无任何关联性,那么用人单位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通常为,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应当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主要有三种。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后,用人单位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3.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获取经济补偿金。法定过错包括但不限于: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仅可以解除合同,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额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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